欧盟关于RoHS指令附件III第39条镉豁免修订草案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7-02-22 14:17:0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2017年2月10日,欧盟向WTO提交了G/TBT/N/EU/452号通报,为适应科技进步,拟对欧盟RoHS2.0指令(2011/65/EU)附件III关于显示系统颜色转换发光二极管(LED)使用的豁免条款进行修订,再次给予两年的豁免期,为生产商符合指令提供充足的过渡期。该草案拟于2017年5月批准,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。

 

标准背景

RoHS指令附件III第39条豁免应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的彩色转换II-VI的半导体照明(LEDs)内所含的镉(镉含量<10微克/平方毫米的发光面积),该豁免已于2014年7月1日截止。

2013年两家企业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对该豁免进行延期,几经周折,2016年6月份,欧盟委员会资源中心发布了最终的评估报告。在工作组结合最新技术条件、纳入最新统计数据、进行系统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和环境健康评估后,建议延长3年的豁免期。

 

 

RoHS指令附件III 39条修订

欧盟委员会本次公布的草案中,最终确定下来的豁免期仅为两年。根据该草案,RoHS指令附件III第39点将被替代:
39 用于显示照明应用中的下转换镉基半导体量子点中的硒化镉(每平方毫米的发光区域的镉小于0.2微克) 针对所有类别产品豁免截止至该指令在OJ上发布两年后

草案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20天生效,成员国须于该指令生效1年内将上述要求转化为法律、法规或行政条例,该指令生效1年后开始正式实施。相关利益团体可于通报发布后60天内提交评议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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